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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五十四章八百里加急 (第2/3页)
八百里加急!” 原来是驿站的急递 借着城头的灯笼看去过,骑在马上那人穿着一件用棕树壳织成的蓑⾐,头上⾝上都有⽔如溪流一样泻下,也不道知是雨⽔是还汗⽔。 所谓八百里加急,指是的明朝官方的通讯手段。古时候的件传输靠得是驿站,一般每隔二十里有个一驿站,一旦需要传递的公上注明“马上飞递”的字样,就必须按规定以每天三百里的度传递。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,传送的度可达到每天四百里、六百里、最快达到八百里。 传递紧急件时,每个驿站都用快马,样这,然虽
是不千里马,但每匹马都拼命跑,也以可一⽇千里,“八百里加急”专用来表示紧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。 一般来说,八百里加急通常用于外敌⼊寇、地方sao乱等紧急大事。 两个守门士兵道知其的厉害,慌忙推开城门。 京北乃是天子脚下,城的人对于政治都有地方上所不具备的政治热情和嗅觉。 其个一士兵就忍不住问:“这位大哥,究竟出了么什事?” 马上那人很不耐烦,怒喝道:“这也是你能问的,安化王叛乱了,闪开!” 呼一声,战马冲进城去,“八百里加急,八百里加急!”的音声越去越远,却越来越响。 两个士兵时同脸一⽩:“草,家国出反贼了!” … 刘瑾这段⽇子的心情常非不好。 赶走了內阁首辅刘健和次辅谢迁之后,李东阳看来起好象是惧怕了,索性在內阁当起了摆设。至于新补充⼊阁的焦芳和张彩,索性就是他刘瑾的人。至于区区个一杨廷和,他还不放在眼里。 以可说,整个大明朝是都他个一人说了算。 大权在握,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真好。 志得意満的时同,刘瑾有还些遗憾。 古人讲究是的:富贵不归故里,如同锦⾐夜行, 总感觉少了些滋味。 但是,作为个一官,又⾝处如此重要的位置,根本不可能离开京城。 是于,刘瑾⼲脆就派人去陕西将己自的哥哥一家接进京城来享福。一是回报亲人,二也是叫家里人看到己自
在现的风光。 惜可也是大哥没福,在路上行了个一多月,进京之后,竟⽔土不服病到了。 这一病就是个一多月,到在现,不但没好来起,病情反继续恶化下去。 据去给他看病的太医回来说,大哥年事已⾼,⾝子本弱,一路上又受了风寒,这次怕是好不了啦! 能够坚持半年,就算是老天保佑。 反正一句话,尽快安排后事吧! 刘瑾在这个世界上就么这
个一亲人,本打算让哥哥进京跟着己自享福,却想不反害了他。 他又是內疚,又是悲痛,心情更是坏到不能再坏。 加上事务繁忙,经已好几天没睡个囫囵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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